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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教鞭(1 / 7)

卡尔-马龙是个妈宝男这点,甘国阳在印第安纳奥运选拔训练营的时候就知道。

虽然不住一个房间,但据说马龙这货每天训练结束回去,第一件事就是给妈妈打电话,而且在电话里没完没了的聊天。

来到盐湖城后这种情况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在加剧,因为他知道短时间内根本回不了家,只能待在犹他高原和无止境的飞机旅行上。

而且在犹他这个地方,走在街上甚至都遇不到一个黑人,马龙记得自己遇到的第一個黑人是个包工头,他立刻上前和人聊了半天。

为了缓解思乡之情,马龙的妈妈每周都给马龙寄去家乡的食物——路易斯安那州的羽衣甘蓝、西瓜还有炸鲶鱼片。

这些东西在盐湖城很难吃到,尤其是西瓜,总能让马龙回忆起自己淘气的少年时代:拿气枪打烂窗户,毁掉邻居的西瓜地,然后骑着摩托车从人家院子里呼啸而过。

一般男孩特别淘气除了因为顽皮外,有部分原因是为了展现自己的男子气概,卡尔-马龙就属于后一种。

马龙忍不住问斯托克顿:“约翰,阿甘的罚球是怎么练的?这么准?”

爵士队外线一通配合,外线亨森接到传球中距离出手命中,为爵士拿下第一分。

高中毕业上大学,他因为成绩不够好,只能去本地的路易斯安那理工大学,而这所学校最著名的不是男子篮球,而是女子篮球——她们是80年代女子ncaa的顶级强队,两次拿到全国冠军。

就像迈克尔-乔丹出现在得分后卫位置以后,那些长手长脚的后场防守者忽然变得吃香起来。

马龙今晚没有被安排首发,他带着惴惴不安的心情,和斯托克顿一起坐在板凳上作壁上观。

夏天,爵士队管理层计划将球队从盐湖城搬去佛罗里达的迈阿密,认为那里会给球队带来更多人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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